新京报快讯(记者 裴剑飞)据广西日报今日(3月26日)消息,中央批准,刘小明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此前,刘小明担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官方公布的简历显示,刘小明1988年在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系交通工程专业读硕士研究生,获工学硕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任教。先后担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研究生部主任、211办主任等职。2000年,刘小明任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
2003年,刘小明离开高校进入政府机关,担任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2008年2月任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等职。
2014年,刘小明进入交通运输部,担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2016年升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在交通运输部担任副部长期间,刘小明负责机关政务运行、政务公开、政策研究、新闻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水运管理、运输服务、安全监督管理、基础设施质量监督、直属机关党建、搜救和应急管理、机关事务工作。分管办公厅、政策研究室、水运局、运输服务司、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直属机关党委、搜救中心、海事局、机关服务中心。
在交通运输部期间,刘小明曾多次参与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交通发展情况,曾就深化出租车改革、规范网约车管理、推广自动驾驶技术、春运服务、疫情期间交通运输保障等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
2017年2月,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时任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的刘小明在回答记者关于“取消出租车份子钱”的问题时曾表示, “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它是一种经营方式,如果收高了,可能就产生暴利;收合理了,这个行业就健康发展;收低了,行业发展难以持续。所以,关键在份子钱怎么进行确定”。刘小明说,我们提倡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企业、行业协会共同协商,合理地确定承包费。
■ 刘小明简历
刘小明,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江苏扬中人,硕士研究生。
1997年11月起历任北京工业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部主任、“211”办公室主任;
2000年4月任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
2003年3月起历任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8年2月任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4年3月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兼运输司司长;
2015年4月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兼运输服务司司长;
2016年7月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2016年8月起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2021年3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李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