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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怎么生怎么养? 配套解读来了

发布时间:2021-07-22来源:未知 编辑:生活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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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政策自2021年5月31日起正式实施,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生到养,聚焦女性生产、孩子教育、住房支持等多方面,《决定》提出10条具体配套支持措施。7月21日,国新办召开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于学军说:“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是为了进一步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变化,推动高质量发展,也是与全面两孩政策的有序衔接,是对生育政策再次完善和优化。”

降低成本:研究制定购房优惠政策

降低生育成本是优化生育政策落实的关键,也是本次《决定》的主要内容。《决定》提出,结合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我国将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抚养孩子的成本高,这确实是夫妇决定不想再生育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所以,这次中央《决定》在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三个孩子的政策的同时,也取消了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的处罚规定,还配套实施积极生育的支持措施,这实际上是一套组合政策。”于学军说。

在《决定》中,取消了社会抚养费和相关的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在“有所住”方面,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地方政府可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配套住房政策中最值得关注的地方在于购买房屋优惠政策的调整。“预计有两方面。第一,降低部分购房的门槛,尤其是部分地方对于首套、二套等界定比较严厉,若是后续人口规模增大后,相关住房政策是有调整空间的。第二,给予购房各类支持,包括购房补贴、税费减免等。最典型的就是,过去买90平方米的物业和144平方米的物业其税费是不一样的,后续基于人口结构和居住实际需求,完全有可能调整相关购房政策。”严跃进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三孩政策最大的受益城市是二线城市,一线城市的养育成本高、生育意愿低,但二线城市具有较好的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未来在一线城市人口回流以及三四线城市人口转移的趋势下,二线城市在人口数量方面有望超越一线城市。”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于学军表示,后续,相关部门还会根据中央《决定》的总体要求,出台一系列的实施措施。相关配套支持措施,目前已经做了初步分工,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相关方案和实施措施,后续会陆续推出,确保我国优化生育政策能够取得积极的效果。

普惠教育:课后服务全面覆盖

除了提供租房及住房保障,缓解“学区房”相关的择校难题也是降低生育成本的重要因素。其核心在于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决定》表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效解决“择校热”难题。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认为:“据此,我们可以明确地看到,未来学区房等一些比较特殊甚至畸形的房地产现象,将有可能得到有效遏制。最终的结果是让教育更加公平,让学区房越来越失去其炒作的意义,整个市场更加偏向于公平的市场政策。”近年来,国家已逐渐通过多校划片等方式对学区房“重拳出击”。

“托育+托管”是《决定》中的两大举措。当前,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不足、质量难以保障等,是众多家庭面临的主要难题。《决定》中提到,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

同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等。

托位数被列为“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的20个主要指标之一,要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从目前的1.8个提高到2025年的4.5个。

近年,国家陆续出台多部发展托育服务体系的文件。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但总体来看,我国托育体系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此次利好政策有望激发市场潜力,但人才培养、机构成熟等都尚需时日。

“入园难”“入园贵”也是长期困扰家长的难题。《决定》提出,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了跨越式发展,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的毛入园率为85.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4.7%。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中央有关部门,以有效支撑三孩政策实施为重要目标,研究制定部署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到2025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要达到90%以上,并且要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率。

“关键在于这些措施如何落实,提高普惠园覆盖率需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目前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为5%,要提高覆盖率,就要把这一比例提高到9%-10%。”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保障,《决定》提出,依托学校教育资源,以公益普惠为原则,全面开展课后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项目和托管服务,推动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平衡家庭和学校教育负担,严格规范校外培训。

近期,课后服务在各地陆续展开。截至5月底,全国共有10.2万所义务教育学校开展了课后服务,有6500万学生参加了课后服务。吕玉刚称,课后服务要确保今年秋季开学以后实现学校全覆盖,供学生自愿选择。目前,教育部要求推出“5+2”模式,每周5个工作日都要开展,每天课后服务不少于2个小时。

“因为课后服务需要一定的经费保障,国家也有明确政策规定,通过财政补助,实行服务性收费或者代收费的办法,保障课后服务经费。要求各地按照政策规定,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应标准,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和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能够顺利实施。”吕玉刚介绍。

在熊丙奇看来,推进课后服务,需要因地制宜,不能采取单一模式。“如果当地财政实力比较弱,财政无法买单,片面强调由财政保障经费,也只会是低水平保障,由于保障力度不够,教师缺乏积极性,也无法购买第三方服务,导致课后服务只是低水平维持,难以满足家长的需要。而采取成本分摊方式,必须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赋予学生充分的选择权。”熊丙奇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女性权益:促进妇女平等就业

三孩政策出台后,如何保障女性权益成为社会关注的核心话题。北京商报记者随机采访了两名年轻职场女性,均对生育前后要面对的职场压力表示担忧。

对此,《决定》中要求,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规范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平等就业。落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

对于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适时对现行有关休假和工作时间的政策规定进行相应修改完善。

2019年2月,九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对招聘行为设置了6个“不得”。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招聘中公然要求“只招男性”,或隐形歧视的行为仍不罕见。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在2019年曾召开“新时代女性平等就业、发展的挑战和应对”研讨会。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洁谈道:“在办理涉及哺乳期劳动纠纷的案件中,经常听到企业抱怨承担的成本太高。如果招男性和女性的成本是一样的,将会极大减少对女性的就业歧视。建议落实男性护理假,增加男性育儿假,男女平等休生育假期,进而促进男女平等就业。”此外,也有与会专家建议,由生育基金支付男性的陪产假工资,减少企业负担。

《决定》也提到了继续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继续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也正积极关注女性就业权益,进一步激发女性创新活力。7月19日,13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在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等环节,要对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适当放宽期限要求、延长评聘考核期限。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孕哺期女性科研人员在孕哺期保留研究生招生资格。

“国家从政策精神上有保障女性就业的导向肯定是好事。但我们也需要辩证来看。提高女性就业权益不能停留在制度规定,或者说是强调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陈端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她认为,实际上,女性在婚姻期间,包括后续养育孩子的过程中,大量的时间、精力付出,容易造成与社会脱节,和前沿的知识及社会变革脱节,这可能是更重要的。因此,社会能为女性终身成长提供一个更完备的保障体系及良性氛围或许更重要。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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